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我行股权管理,根据《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银监发〔2017〕7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17〕99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2018年第1号令)要求,商业银行及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要建立股权托管制度,将股权在符合要求的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托管。我行将本行股权委托湖南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采用电子化集中登记托管的形式置备、管理股权持有人名册,提供股权登记及股权管理服务。
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