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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关于企业银行开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6浏览字体:[      ]

尊敬的客户:

根据《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本行企业银行开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具体内容如下:

●服务标准

本行遵循风险防范为本、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服务原则,尽可能优化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服务。

1、预约上门核实。网点在收到开户预约后,迅速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核实。留存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面签图片、视频等材料。对存在异常情形的,将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2、网点上门核实后,符合开户条件的,正式受理开户资料,客户向网点提交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等资料,留存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联系方式。

●资费标准

本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账户管理费免费。

依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第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制定。

●办理时限

从正式受理客户开户申请资料时,在开户申请资料齐全、无任何异常情形下,且通过尽职调查,1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服务,并于开户当日启用账户付款功能。如需人民银行核准,本行于4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服务。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如企业存在异常情况,本行将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强开户意愿核实,强化尽职调查等措施,必要时拒绝开户。

●风险提示

请您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单位账户。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有权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单位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单位,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不得新开立账户。

开户联系热线:

营业部0738-6820697   6828122

走马街支行0738-6282066

青树坪支行0738-6722866

中国人民银行双峰支行服务监督电话:0738-6821751

 

                         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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