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一个国际性的活动节日,活动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它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 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我行开展室内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知识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权益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我行于3月15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知识宣讲活动,并通过在营业网点LED显示屏滚动播出“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宣传标语,增添宣传的浓厚氛围,并在营业大厅张贴宣传海报,在网点悬挂宣传横幅。
我行开展户外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日”活动虽已基本结束,但我行的金融宣传服务活动仍将持续开展,并将结合网点宣传将金融知识继续向公众进行普及推广,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