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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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30浏览字体:[      ]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2

                                  第二节 公司基本信息…………………………………………………2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告…………………………………………………3

                                  第四节 公司治理………………………………………………………8

                                  第五节 董、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11

                                  第六节 风险管理………………………………………………………29

                                  第七节 关联交易情况…………………………………………………37

                                  第八节 股东情况………………………………………………………39

                                  第九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41

                                  第十节 反洗钱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41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42

      第十二节 承诺事项……………………………………………………4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行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本行董事长、行长、财务部门负责人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

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周亘亮

行   长

施红妹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

914313005932567053

注册地

双峰县城中路29号(县机关接待处办公楼)

成立时间

2012年03月28日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投诉电话

4009962999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情况说明书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和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本行坚持战略引领,围绕建设服务型银行战略愿景,服务三农,助力小微,严守风险底线,业务经营保持了平稳良好的发展势头。

(1)规模实力稳健

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118364.90万元,同比减少7128.91万元,减速为5.68%,其中贷款余额52982.47万元,同比增加4228.20万元,增速为8.67%,负债总额108505万元,同比减少8058.64万元,减速为6.91%,其中客户存款余额102989.29万元,同比减少9740.17万元,减速为8.64%。

(2)盈利水平保持平稳

报告期末,本行实现净利润1089.95万元,同比减57.62%。实现营业收入2782.68万元,同比减8.75%,利息净收入2843.18万元,同比减8.30%。

(3)资产质量保持稳健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1.29%,拨备覆盖率449.51%,贷款拨备率5.80%,符合监管要求。

(4)资本充足率水平持续良好

报告期末一级资本净额9792.68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6.99%,资本净额10433.30万元,资本充足率18.10%。

2、财务报表分析

(1)利润表分析

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金额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782.68

3049.55

-266.87

-8.75%

其中:利息净收入

2843.18

3100.62

-257.44

-8.3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0.50

-40.99

-19.51

-47.60%

      投资收益  

     0

0

0

0

营业支出

1635.04

1220.57

414.47

33.96%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

1796.27

1662.49

133.78

8.05%

      资产减值损失

-172.37

-453.52

-281.15

-61.99%

营业利润

1147.64

1828.97

-681.33

-37.25%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14.64

-14.01

-0.63

-4.49%

利润总额

1133.00

1814.97

-681.97

-37.57%

减:所得税费用

43.04

-756.72

-799.76

-105.69%

净利润

1089.95

2571.68

-1481.73

-57.62%

①净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净利息收入2843.18万元,同比减257.44万元,减8.3%,其中利息收入4624.41万元,同比减少112.5万元,减幅2.37%,利息支出1781.22万元,同比增144.94万元,增8.86%。

项目

2021年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支出

平均收益率/成本率(%)

2020年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支出

平均收益率/成本率(%)

资产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791.37

104.85

1.54%

7749.12

121.87

1.57%

存放同业款项

59506.19

1587.43

2.67%

67926.53

1745.91

2.57%

发放贷款和垫款

49,379.12

2909.13

5.89%

45356.84

2869.12

6.33%

其中:个人贷款和垫款

45,418.91

2646.21

5.83%

39559.38

2323.77

5.87%

      公司贷款和垫款

3,960.21

262.92

6.64%

5797.46

545.35

9.41%

生息资产合计

115676.68

4601.41

3.98%

121032.49

4736.90

3.9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款项

1110.94

10.25

0.92%

1592.49

27.89

1.75%

同业存放款项

0

0

0

0

0

0

吸收存款

104,094.30

1770.97

1.7%

110015.96

 1608.40

1.46%

计息负债合计

105205.24

1781.22

1.69%

111608.45

1636.29

1.47%

利息净收入

 

2820.19

 

 

3100.61

 

净利差

 

 

2.29%

 

 

2.44%

净利息收益率

 

 

2.44%

 

 

2.56%

注:

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该数据未经审计;

2、净利差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

3、净利息收益率按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年化计算。

②业务及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行发生的业务及管理费用1796.27万元,同比增133.78万元,成本收入比65.2%。

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职工薪酬

1092.42

890.87

折旧、摊销和租赁费用

124.72

93.10

其他一般及行政费用

579.13

678.52

合计

1796.27

1662.49

③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2.37万元,同比减61.99%。

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发放贷款和垫款

-755.02

-582.26

垫付诉讼费

154.71

-2.41

抵债资产

452.01

131.15

其他应收款

-24.07

0

合计

-172.37

-453.52

3、利润分配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并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

(2)本行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9.95万元,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9954.42元。

②提取一般准备。按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年末余额的1.5%(不足比例的按实提取)提取一般准备0元。

③经上述利润分配,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行可供分配利润为11084105.37元(含年报审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额1602259.51)。

④分配普通股现金股利。对普通股按股本金8%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共计400万元。

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业务发展指标、主要审慎监管指标

1、主要业务发展指标

至2021年12月底,实现利润总额1133万元,较上年减少681.97万元,资产利润率为0.89%,资本利润率为11.6%。

负债总额108505万元,比年初减少8058.64万元。各项存款余额为102989.29万元,比年初减少9740.17万元。其中,对公存款余额29672.58万元,比年初减少15491.00万元;储蓄存款余额73316.71万元,比年初增加6181.44万元。各项存款日均104094.30万元。

资产总额118364.90万元,比年初减少7128.9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 52982.47 万元,比年初增加4228.19万元。户均贷款24.94万元。

2、主要审慎监管指标

成本收入比为65.20%。

存贷比为51.44%。

五级分类不良率1.29%。

贷款拨备覆盖率449.51%。

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8.10%、16.99%。

    (三)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作为本地一家新型法人金融机构,本行以普惠金融助力百姓美好生活为使命,贷款投放县域本地内,致力三农、小微。本行的贷款全部投放本地,投放对象主要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户等群体,相继推出“惠民贷”、“惠福贷”、“惠企贷”、“惠兴贷”以及线上贷款“惠e贷”、“民兴快贷”等产品。一直以来,本行始终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支持小微”的市场定位,先后成立两支小微专营团队,下沉至乡镇网点,大力开展村居业务,助力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双峰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好金融放水池。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全年累计投放小微贷款16407.86万元,农户和小微贷款合计占比87.35%,累计发放农户和小微企业客户数347户。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是本行的主发起行,持有本行股份255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51%。上海农商银行成立于2005年8月25日,法人代表:徐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93473149,是由上海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的法人银行,是全国首家在农信基础上改制成立的省级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全行注册资本为96.44亿元人民币,营业网点近370家,员工总数超8000人。上海农商银行向本行派驻董事一名,2021年按监管要求出具主要股东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没有滥用股东权利干预或利用其影响力干预董、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没有越过董、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预或利用影响力干预本行的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存款人、本行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大会

     1、主要职责

本行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5)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7)对注册资本的变更作出决议;

(8)对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主要决议,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出席情况、主要议题以及表决情况等

2021年,本行共召开4次股东会议,年度例会1次,临时会议3次。2021年4月28日,本行召开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关于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2020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的议案》等16项议案,听取《关于监事会对2020年度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报告》《关于落实娄底银保监分局2020年度监管意见及我行整改措施的报告》等5项报告;2021年7月29日,本行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总行办公楼购置办公家具、机具及电子设备等费用的议案》,听取《关于落实娄底银保监分局2021年度监管意见及我行整改措施的报告》;2021年10月12日,本行召开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李石峰同志辞去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监事长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选举我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听取《关于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搬迁总行的报告》;2021年12月27日,本行召开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我行法定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管理报告的议案》,听取《关于制定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报告》 《关于制定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主要股东承诺管理办法的报告》。

 (三)公司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设置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市场部、营业部、合规部、小微金融中心六个部室,共有三个网点,分别是总行营业部、走马街支行、青树坪支行。

     (四)银行保险机构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2021年5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娄底监管分局对本行开展的监管会谈中指出本行公司治理存在短板。

    (五)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21年度,本行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六)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2021年度,本行无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七)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2021年度,本行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第五节 董、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一)董事会

1、职责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本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分支机构开设方案;

(4)制订本行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定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7)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9)授权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权限,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10)制定本行薪酬体系,并监督评估薪酬体系的设计及运行情况;

(11)聘任和解聘本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和财务、风险管理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决定其报酬,并授予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范围。

(12)聘任外部审计机构;

(13)拟定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14)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对于涉及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查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5)制定本行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

(16)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

(17)制定资本规划,承担资本管理最终责任;

(18)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公司治理;

(19)负责本行信息披露,并对本行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

(20)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21)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22)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等;

    (23)通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整改情况;

    (24)决策其他职权内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事先通知监事会派员列席。董事会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充分考虑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董事会决定本行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本级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2、董事简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在村行实际工作天数

(1)周亘亮,董事长,男,1970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主要工作经历:1993年7月至1994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分行赤新路办事处出纳;1994年1月至1994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分行赤新路办事处会计;1994年8月至1998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分行赤新路办事处信贷员;1998年8月至2000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湖南铁道专业分行资产保全处副处长 (副科长);2000年1月至2001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铁银支行信贷风险部副经理;2001年7月至2004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铁银支行资产保全部经理;2004年12月至2005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铁银支行城南支行行长;2005年4月至2005年8月, 中国建设银行铁银支行信贷管理部经理;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公司业务二部经理;2006年12月至2009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公司业务部五级客户经理;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车站南路支行副行长(经理级);2010年12月至2012年2月,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房地产信贷部副经理兼个贷中心主任(经理级);2012年2月至2012年8月;石门、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长;2012年8月至2014年5月,桂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长;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桂阳、涟源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长;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双峰、涟源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长;2018年3月至今,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长。周亘亮董事长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全年在本行上班。

(2)施红妹,董事,女,1969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1987年9月至1988年6月,在上海市青浦县蒸淀中心小学工作;1988年7月至1989年6月,在上海市青浦县燕波中心小学工作;1989年7月至1998年6月,在上海市青浦区蒸淀信用社担任内勤;1998年7月至2001年12月,在上海市青浦区蒸淀信用社担任外勤;2002年 1月至2003年2月,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信用社担任外勤;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信用社担任主任助理;2004年4月至2005年10月,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信用社担任主任;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在上海农商银行练塘支行担任副行长;2006年3月至2017年12月,在上海农商银行练塘支行担任行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在上海农商银行金泽支行担任行长;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在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工作;2019年4月至今,在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担任行长。施红妹董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全年在本行上班。

(3)顾伟超,董事,男,1965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同济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主要工作经历:1986年7月至1992年10 月,在农行浦东分行龚路信用社工作;1992年10月至1996年10月,在农行浦东分行顾路信用社工作;1996年10月至2005年08月,在 浦东联社龚路信用社工作;2005年08月至2008年04月,上海农商银行科技部运行测试科科员;2008年04月至2010年01月,上海农商银行会计结算部业务测试科产品测试管理岗;2010年01月至2011年09月,上海农商银行信息管理部测试管理科产品测试管理岗;       2011年09月至2014年01月,上海农商银行会计结算部业务需求管理科业务需求管理岗;2014年01月至2014年12月,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产品科技团队产品管理岗;2014年12月至2017年02月,上海农商银行信息科技部村镇银行业务条线团队项目管理岗;2017年02月至2017年06月,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业务发展科业务管理岗;2017年06月至2017年12月,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业务发展科项目管理岗;2017年12月至今,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业务发展科高级业务经理。顾伟超董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在本行工作时间15天。

(4)刘若桥,董事,男,1963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设计制造专业。主要工作经历: 1983年至1986年,在双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员、生产调度副厂长;1986年至1994年,在双峰县委政研室、编办、组织部工作;1995年至2008年,创办双峰县农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08年2009年2月,牵头组建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学习;2010年2月至今,在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刘若桥董事在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在本行工作时间25天。

(5)朱松伏,董事,男,1972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湖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主要工作经历: 1993年,与妻子胡建红一起在双峰县城创立松建建材家具材料行;2002年,在娄底创办湘中地区第一家仓储式大型平价建材超市;2004年,在双峰县城置地8000平方米,建立双峰县规模最大的连锁建材超市,并成立了湖南省松建装饰建材有限公司;2010年,成立娄底市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2年4月至2021年8月,任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监事长;2021年9月至今,任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董事。朱松伏董事在湖南省松建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

3、董事人员变更

2021年年初,本行董事为周亘亮、施红妹、金辉、王健、刘若桥,年末董事为周亘亮、施红妹、顾伟超、刘若桥、朱松伏。

(一)监事会

1、职责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2)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

(4)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对董事履职评价负最终责任,形成最终评价结果,并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

(5)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6)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行内部审计工作;

(7)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质询;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9)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10)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1)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

(12)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13)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14)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

(15)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6)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17)定期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沟通本行情况;

    (18)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本行章程规定应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行承担。

     2、监事简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在村行实际工作天数

(1)刘玉丹,监事长,女,1991年5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主要工作经历: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走马街支行任综合柜员;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营业部任综合柜员;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走马街支行任客户经理岗;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双峰沪农商村镇行营业部任综合柜员岗;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营业部任柜组长;2021年2月至今,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走马街支行任柜组长。刘玉丹监事长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全年在本行上班。

(2)王莲英,监事,女,1975年11月出生,党员,高中。主要工作经历:1991年,双峰县鞋厂做工,从事高速缝纫机做鞋面工作;1995年和丈夫朱洪春到贵州省铜仁市开办农机销售店,经销双峰农机;1997年与丈夫朱洪春回双峰租赁县茶场厂房兴办双峰县金峰机械厂,生产家用碾米机和饲料粉碎机;2006年筹资在县经开区工业园置地30多亩建厂房,兴办湖南省金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王莲英监事在湖南省金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在本行工作时间15天。

(3)肖敏,监事,女,1989年3月出生,群众,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营业部综合柜员;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营业部财务;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副经理;2020年5月至今,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综合管理部经理。肖敏监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全年在本行上班。

3、监事人员变更

2021年年初,本行监事为朱松伏、李石峰、匡旺景、肖敏、李芳来,年末监事为刘玉丹、王莲英、肖敏。 (三)高级管理层 1、职责

(1)行长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依法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职责,提高战略执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能力,保守商业秘密,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组织开展本行的经营活动,是经营管理负责人。

2.贯彻执行发展战略和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小组、董事会风险管理小组等会议决议,落实董事会对相关执行情况的评价意见。

3.配合董事长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贯彻风险战略、偏好、政策和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意识,落实案件防控措施,建立和落实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

4.授权各经营管理岗位及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各经营管理岗位包括副行长、行长助理及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等岗位。分支机构包括营业部、支行。

5.定期组织召开小微月度例会。

6.组织实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绩效考核办法,并制定本行绩效考核细则。

7.每年一季度向董事会和主发起行提交上一年度履职自评报告,接受监督和考核。

8.根据内外部检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9.向董事会定期、准确、完整地报告本行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风险状况、重要合同和经营前景等情况。

10.建立和完善高管层及辖属小组的会议制度,制定相应议事规则。

11.配合董事长处置本行重大事项、风险事件、突发事件,并按要求向主发起行、政府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12.协助董事长协调和维护与当地政府、人行、银保监等部门的关系。

13.推动与主发起行在经营管理、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员工培训、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对接,并根据本行需要,提出在风险管理技术、专业人才培训、产品开发、建章立制等方面的支持需求。

(2)副行长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负责《会计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财会制度的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开展对本行会计营运条线人员的制度及技能培训,提高内控管理和业务操作能力,不断适应业务发展变化的需求;

3.负责组织编制全年的财务预算工作。

4.负责本行会计条线规章等制度的实施,组织检查、监督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各项问题整改情况。

5.按照经营层转授权书规定履行相应会计业务的签批。

6.负责组织好会计年终决算工作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7.负责开展窗口优质服务提高网点服务质量。

8.负责会计业务岗位分工及岗位的合理设置,落实会计内控制度规范操作行为。

9.负责组织存放同业款项的存放、同业交易对手资料的归集。

10.负责组织反洗钱制度的实施及反洗钱各项工作开展及执行工作。

11.负责科技条线及营业网点安保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首席风险官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负责研究国家金融政策和行业风险,对本行经营风险影响作前瞻性分析;

2.负责拟定本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信贷风险偏好、信贷投向、限额管理等规章,并对规章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后评估;

3.负责组织对风险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规章及技能培训,提高风险管理和业务操作能力;

4.负责对授信业务进行上门实地核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受信人的经营状况和贷款实际用途,确保授信资料的真实性,具体核查范围以当年首席风险官绩效考核办法等规定为准;

5.对于向外部授信业务专家团队征求意见的授信业务,独立出具核查意见;

6.负责主持召开本行贷款审批委员会,揭示授信风险和问题,客观评价授信业务风险与收益,形成最终审议意见;有权对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信业务执行一票否决权;

7.按照经营管理授权规定履行相应授信签批(若有);

8.配合董事长、行长做好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掌握和归集各类风险信息,参与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相关决策;

9.负责落实监管部门及主发起行下发的各类风险管控和管理等工作,监督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提升全行风险管理能力;

10.负责组织本行各类授信业务的风险排查、贷后检查,及时揭示存在问题或潜在风险,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11.负责组织本行信贷风险管控,贷后管理、风险资产处置等工作;

12.参与本行风险管理、案防、风险资产处置等业务讨论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3.负责组织落实主发起行各类风险预警核查工作,监督落实整改;

14.廉洁从业监督员职责:

a.负责本行与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纪委的相关联络工作,重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沟通联系,促进相关工作顺畅开展;

b.协助本行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纠正不正之风,防范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本行位廉政和作风建设进行监督,关注风险点,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纪委报告。

c.负责受理本行纪律检查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并及时向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纪律检查室报告,配合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及调查处理工作;

d.贯彻执行上级廉政档案工作要求,监督本行做好廉政档案的建档、管理、定期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

e.监督本行做好礼品礼金收交、登记、保管和处理,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f.配合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党委开展联合检查督导工作;

g.协助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h.落实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高管简历、工作经历

(1)施红妹,行长,女,1969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1987年9月至1988年6月,在上海市青浦县蒸淀中心小学工作;1988年7月至1989年6月,在上海市青浦县燕波中心小学工作;1989年7月至1998年6月,在上海市青浦区蒸淀信用社担任内勤;1998年7月至2001年12月,在上海市青浦区蒸淀信用社担任外勤;2002年 1月至2003年2月,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信用社担任外勤;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信用社担任主任助理;2004年4月至2005年10月,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信用社担任主任;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在上海农商银行练塘支行担任副行长;2006年3月至2017年12月,在上海农商银行练塘支行担任行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在上海农商银行金泽支行担任行长;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在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工作;2019年4月至今,在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担任行长。施红妹董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全年在本行上班。

(2)曾莉华,副行长,女,1974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预备党员,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3年9月至1995年5月,双峰县增桥信用社任出纳;1995年6月至1997年4月,双峰县增桥信用社任会计;1997年5月至1998年2月,双峰县丰瑞信用社任出纳;1998年3月至2004年2月,双峰县杏子铺信用社任主管会计;2004年3月至2007年7月,双峰县印塘信用社任主管会计;2007年8月至2011年11月,双峰县信用联社营业部主管会计;2011年12月至2015年12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营业部副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行长助理;2016年9月至2019年5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行长助理;2019年5月至今,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副行长。

(3)曾建成,首席风险官,男,196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毕业于湘潭大学物理仪表专业。主要工作经历:1990年7月至1993年12月,湖南省湘衡盐矿技术员;1994年1月至2000年6月,湖南衡州城市信用社信贷员、财务科科长;2000年6月至2006年9月,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综合部总助、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兴业银行长沙分行星沙支行行长;2008年5月至2011年3月,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东塘支行,总经理、行长;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兴业银行长沙分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长沙星沙沪农商村镇银行副行长;2015年5月至2016年9月,借调上海农商银行湖南村镇银行管理部风险团队;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湖南沪农商村镇银行派驻桂阳、永兴授信主管;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首席风险官;2019年4月至今,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首席风险官。

(4)赵旭,行助助理,男,1989年8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主要工作经历: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营业部任综合柜员岗;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市场部任客户经理岗;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任贷款审查岗;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审核岗业务主管;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副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经理;2021年9月至今,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行长助理。

3、高管人员变更

2021年年初,本行高管人员为施红妹、曾莉华、曾建成,年末高管人员为施红妹、曾莉华、曾建成、赵旭。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薪酬制度

1、薪酬管理

(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包括薪酬管理委员会或小组的结构和权限

本行制定了《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薪酬管理办法》,本行员工的薪酬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构成。固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交通补贴和地区补贴,可变薪酬包括当期支付和延期支付的各类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经理层成员的薪酬除固定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外,包括任期激励。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了《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其他成员由行长、非控股股东董事组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本行员工的薪酬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构成。固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交通补贴和地区补贴,可变薪酬包括当期支付和延期支付的各类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本行绩效由机构绩效基数和绩效考核系数综合确定,绩效=机构绩效基数×绩效考核系数,机构绩效基数是指根据《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机构绩效基数确定办法》确定的基础绩效和经营目标绩效总和。本行绩效考核系数由合规内控考核、风险管理考核、经营效益考核、发展转型考核、社会责任考核等五项内容组成。绩效考核系数=合规内控考核结果*25%+风险管理考核结果*25%+经营效益考核结果*20%+发展转型考核结果*20%+社会责任考核结果*10%。

   (3)指标完成考核情况,包括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

2021年,本行制定了《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绩效考核办法(2021年版)》和《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2021年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2021年本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营业净收入任务指标2930万元,完成2759.69万元;净利润任务指标1140万元,完成712.67万元;成本收入比任务指标63.00%,完成59.87%;存款余额增量任务指标6900万元,完成-6215.37万元;日均存款增量任务指标1000万元,完成-5921.66万元;贷款余额增量任务指标5700万元,完成4228.20万元;微小贷款增量任务指标8700万元,完成10678.54万元;惠e贷增量任务指标3000万元,完成618.84万元;日均贷款增量任务指标5500万元,完成4022.28万元;还原核销后不良贷款余额任务指标1273.07万元,完成1151.73万元;核销后不良贷款率任务指标1.22%,完成1.29%;收回已核销贷款清收金额任务指标394.34万元,完成57.91万元。

2、薪酬

(1)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总数

2021年年末,本行共计61人,薪酬总额为787.01万元。其中,高级管理层共5名,薪酬总额为192.63万元,主发起行编制人员薪酬总额为0万元。

(2)薪酬延期支付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等

2021年度,本行共计支付延期薪酬81.96万元,因离职扣回延期薪酬24.43万元。

(3)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无。

                                                               第六节 风险管理

   (一)各类风险说明

   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本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授权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权限,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总体政策,监督并评估本行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提出完善本行风险与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研究和审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和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查等工作。本行高级管理层建立对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信息的种类、内容、时间和方式等,确保董事、监事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各类信息。

  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有清晰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并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执行,基本能覆盖全面风险管控的要求,能够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发放,对只要的资产业务信贷业务,建立了征信查询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对贷款质量采取五级分类管理等管理机制。

  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1)内部控制方面,我行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银行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我行针对各项业务管理活动指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政策,规定了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建立了职责明确的组织结构,涉及了贷款审查委员会、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财务审批委员会等多个专门委员会。各项业务及管理部门基本能按照风险管理的需要,对经营中面临的各项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主要是依据主发起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风险量化、评估为主,对经营活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各业务及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潜在风险,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方案,本机能够识别和控制相关风险。

(2)为促进各项业务依法、合规、稳健发展,我行委托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对我行经营管理进行全面审计,涵盖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案件防控、反洗钱、安全保卫、人力资源、薪酬管理、财务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营运管理(包括账户管理、现金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会计重要物品管理、代保管物品管理、电子银行、自助机具、特殊业务等)、存汇业务、授信业务、同业业务、实物管理、信息科技、消费者权益、检查监督、问题整改及责任问责等。

2021年全面审计报告总体评价,双峰村行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根据董事会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在批准(授权)的业务范围内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发展。村行将党的领导写入了公司章程,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在决策程序上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相结合。稳步推进了股权托管及关联交易管理整治工作,内部控制环境运行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内部控制措施不断完善,监督评价与纠错机制完备。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总体向好,主要监管指标控制在监管指标值以内,各项风险总体可控。双峰村行审计期内,领导班子能有效执行董事会各项战略部署,推动业务转型发展,业务结构得到一定优化,储蓄存款占比提升至70%,表内不良贷款实现“双降”,资产质量劣化趋势得到一定扭转,但业务发展内生动力不足,资产负债规模出现萎缩,坚守定位支农支小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且在合规内控、反洗钱、信贷基础管理、会计临柜业务等方面还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操作不合规或不规范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

   1、信用风险

2021年为加强信用风险防控,本行主要措施:一是严控新增信贷客户准入条件关,加大贷前调查及客户资料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查力度,审慎受理此类贷款;二是全面排查、暴露已形成的信用风险,在有效监控的同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化解方案,及时控制、缓释信用风险。截至2021年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为683.24万元,较年初较少369.03万元;不良率为1.29,较年初下降0.87%。面对新增不良贷款压力,本行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严控不良贷款风险。

(1)贷款做微做小,调结构保增长

一是回归本源,坚守市场定位。我行目前有三支队伍发放小微贷款,每日客户经理坚持走出去,周一和周五全行进行走出去营销,每日汇报工作动态,每周通报工作业绩。截至12月末,两支团队共计发放25,215.04万元贷款,户均余额19.17万元。

二是发动全行员工推荐小微贷款。今年与各部门(支行)负责人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部门(支行)负责人的绩效与本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挂钩。为确保我行2021年微小贷款业务有序开展,加快指标推进,发动全行员工共同奋战,抢占市场。相继开展开门红活动、三季度微小贷款竞赛活动、“普惠微小、争创佳绩”党支部争创先锋岗暨工会劳动竞赛活动。截至12月末,全行员工推荐并成功发放的小微贷款为5114万元。

三是调结构保增长,资产业务稳步发展。因所在区域10家金融机构存贷比不足45%,以及当地信用环境较差,加上我行隐性高风险存量微小贷款退出5295.07万元,其他贷款退出3244.01万元,我行及时加大对贷款的考核力度。

四是悉力抓管理、强内控,风险屏障更为坚固

①完善信贷风险管理。优化首席风险官机制,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更加注重信贷风险贷前嵌入,更加注重贷后检查监督及队伍培训;优化风险管理岗位设置,保持风险管理队伍的稳定性与专业性。

②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成效。一是组织村行规范更新隐性高风险贷款名单,按照“一户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提前介入、重点关注、精准管控。二是有序推进呆账核销,核销468万元不良贷款;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处置。

③加强风险预警监测。2021年共优化了78个存量预警监测规则,新增87个预警模型,大大提高了风险预警系统的有效性,发现了多起客户经理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化整为零发放贷款、贷款流入房地产等违规行为。

④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结合监管要求、业务发展等情形,及时修订、新增相关制度及便函。做到有规可依,有迹可寻,有档可查。

⑤提升运营管理能力。一是推进村行网点服务标准化管理,每季度开展窗口规范服务检查,严格落实窗口服务规范,提升网点服务质量。二是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防范业务风险。

⑥提高财务核算质量。一是强化财务数据管理,提高并表工作效率,及时做好经营状况分析,客观展现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实现对村行重大财务风险的监测管理。二是落实财税政策要求,做好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应用,统一规范财税核算,确保财务核算合法合规。

⑦加强流动性管理。一是推进完善涵盖集团流动性支持和经营性资金支持的流动性便利制度体系,牵头确定主发起行对村行授信额度,确保向村行提供及时、足够的流动性便利;指导村行在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拟定流动性风险偏好、限额指标。二是大幅提高检测频率,按日监测村行头寸情况,按月完成流动性预警监测报告。三是组织村行开展年度流动性应急演练,提高村行应对突发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⑧强化审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审计监督问责。二是强化审计整改效能,制定《沪农商村镇银行审计整改管理办法》,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全流程管理;积极应对国家审计署等外部机构发现的问题,统筹推进整改落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督促审计整改按时间节点予以落实。

(2)不良贷款清收保持高压态势,现金清收见成效

在“把好增量贷款、管好存量贷款”的前提下,理性、谨慎发展,做好对不良的压降控制。每周召开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分析会,对每笔不良贷款的催收、化解、处置做好督办工作,一户一策形成处置方案,做好不良贷款催收痕迹化管理。截至12月底,我行五级不良贷款余额683.24万元,不良率为1.26%。今年以来,我行处置不良贷款269.49万元,现金回收已核销本息和诉讼费57.91万元。

     2、流动性风险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流程化管理,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的合理平衡,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确保本行在正常经营环境中和压力状态下,具有充足的资金应对业务增减和到期债务支付。

报告期内,根据外部形势和自身业务发展要求,本行制定了流动性风险偏好值;充分运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工具,优化资产负债期限配置;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合理设置流动性风险限额;持续提升日常流动性管理水平,加强关键时点的资金管控,保持合理备付水平;加强资金组织工作力度,灵活开展主动负债业务;加强流动性风险指标管理,动态监测跟踪并及时统筹协调确保各类指标合规达标;完善应急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提高流动风险处置能力。

报告期末,本行流动性状况整体稳健、适度。本行流动性比例43.47%,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231.38%、流动性匹配率168.95%,均高于监管要求,符合本行年度流动性风险偏好。

(1)流动性比例

本行

 

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性比例(%)

 

43.47

流动性资产余额

 

21723.72

流动性负债余额

 

49972.48

(2)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本行

 

2021年12月31日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231.38

优质流动性资产

 

29441.92

短期现金净流出

 

12724.28

(3)流动性匹配率

本行

 

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性匹配率(%)

 

168.95

加权资金来源

 

89488.56

加权资金运用

 

52967.16

 

    3、市场风险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由市场部负责,为加强风险防控能力,本行首先从专业队伍建设出发,选择专业知识过硬,具备资格证的人到市场部,着重组织市场部成员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知识、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加强与其他商业银行的互动交流,并加快市场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在落实部门防控责任的同时,着重培养、提高市场部人员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建立和完善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评价和定期检查机制,确保总行对市场风险实施有效监管,切实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2021年12月末,本行实现贷款利息总收入2909.13万元。市场风险管理状况良好,资金业务整体风险较低。

    4、操作风险状况

一是强化合规培训及检查,有效防范风险。

本行将事后监督以及营业网点定期检查、新员工培训及技能测验进行归集,加强业务检查及监督,坚持以业务检查为中心,以合规审计为基础,围绕风险防控,每月以突击查库及抽查的方式,检查网点业务办理的合规性、有效性;每季度对授信业务客户身份识别和合同签订进行检查,强化风险抵御能力,防范操作风险。

二是加强法律审查工作,促进业务合规开展。

合规部作为法律事务的统筹管理部门,依托主发起行的力量,审查包括总务类、资金营运类、风险管理类、会计结算类等合同45个,把主发起行合规部的审查意见与本行业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确保合法、合规前提下有效促进业务良性发展。

三是本行通过各种专项自查活动,重点开展对各种操作风险的自查。从自查来看,暂未发现操作风险事件。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实施案防日常工作检查,结合外部案例及本行实际,开展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培训。截止到报告日,未见有员工有异常行为,也未见员工有非法集资行为。

                                                     第七节 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2021年12月末资本净额10433.3万元,一级资本净额9792.68万元,存款余额为102989.29万元,股本金为5000万元,本行存放主发起行同业资金为5530.53万元(其中结算性同业存款3502.53万元,存放同业定期存款2000万元),未超过监管规定的存放主发起行资金占存款余额加股本金的25%;上海农商银行风险暴露集中度为20.42%,未超过监管要求25%。本行与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贷款余额总计619万元,占资本净额5.9%,其中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为300万元,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贷款余额为319万元,未与关联方发生其他类型关联交易。现将本行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1、湖南省松建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湖南省松建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400万股,占本行股份总额的8%,法定代表人朱松伏,系本行董事,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我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朱松伏名下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59号橘郡礼顿小区B14栋一套别墅提供抵押担保,现贷款余额300万元;属重大关联交易,以上授信方案已经本行贷审会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2、匡浪潮,为我行员工匡旺景的父亲,属内部关系人,在我行有个人生产经营贷款274万元,期限一年,用途为未还本续贷,担保方式为第三方抵押人匡旺景名下位于名下位于双峰县怡心街123号拥有的别墅提供抵押,抵押物经我行认定价值为548万元,抵押率50%,属重大关联交易,以上授信方案已经提交我行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批通过。

3、谢湘娟,我行审查人赵明的表姐,属内部关系人,在我行有个人生产经营贷款10万元,期限为2年,保证担保,属一般关联交易。

4、赵提本,我行审查人赵明的姨父,属内部关系人,在我行有个人生产经营贷款15万元,期限为2年,保证担保,属一般关联交易。

5、曹树平,我行综合部经理肖敏配偶的姐夫,属内部关系人,在我行有个人生产经营贷款10万元,期限为2年,保证担保,属一般关联交易。

6、谭连英,我行资产保全岗欧阳云的婆婆,属内部关系人,在我行有个人生产经营贷款10万元,期限为2年,保证担保,属一般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总体而言,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及监督情况良好,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主要表现为:一是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修订了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二是各层面均按照“办法”要求履行了相关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向当地银监局报告本行关联交易情况。

                                                        第八节 股东情况

    (一)股东信息

     1、报告期末股份、股东总数及报告期间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股份5000万股,股东总数66人。其中,法人股9名共4300万股,自然人股57名共700万股,具体股份数量见下表:

股东类型

变动前

报告期内增减

变动后

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4300万

86%

4300万

86%

自然人股

700万

14%

700万

14%

--其中:职工股

100万

2%

100万

2%

股份总数

5000万

100%

5000万

100%

 

    2、前十大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名称及报告期间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大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单位:元)

持股比例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500000

51.00%

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8.00%

湖南省松建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4000000

8.00%

湖南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00000

7.40%

湖南卓越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1500000

3.00%

湖南省金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3.00%

双峰县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

2.00%

双峰县新华联量贩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0%

湖南灯塔米业有限公司

800000

1.60%

黄赞夫

700000

1.40%

2021年度内,前十大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无变化。

3、主要股东出质银行股权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400万股)、湖南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0万股)的股份全部质押。

4、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共计8位,其中4位为法人股东,包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松建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位为自然人股东,包括曾莉华、彭和平、匡旺景、刘晶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湖南省松建装饰建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朱松伏,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若桥,湖南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效国。

5、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报告期末,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一名,湖南省松建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一名,湖南省农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一名,湖南省金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一名。

     (二)主要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商业银行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1年度,本行主要股东相关信息暂未发现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对应当报请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但尚未获得批准的股权事项作出说明

2021年度,本行未有应当报请娄底银保监分局批准但尚未获得批准的股权事项。

第九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为导向,坚持支农支小,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一直以来,本行始终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支持小微”的市场定位,先后成立两支小微专营团队,下沉至乡镇网点,大力开展村居业务,助力乡村振兴和实体经济,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双峰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好金融放水池。2021年度,本行的贷款全部投放本地,投放对象主要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户等群体,相继推出“惠民贷”、“惠福贷”、“惠企贷”、“惠兴贷”以及线上贷款“惠e贷”、“民兴快贷”等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全年累计投放小微贷款16407.86万元,农户和小微贷款合计占比87.35%,累计发放农户和小微企业客户数347户。

            第十节 反洗钱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有序开展各项反洗钱工作。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体系,制定反洗钱相关办法规定;对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组织反洗钱培训,重点针对反洗钱风险把控进行深入剖析,提升反洗钱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日常反洗钱宣传与集中宣传月相结合,增强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理解和认识。

同时,本行持续探索构建可持续、覆盖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公司组织了多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有序推进消保系列活动的开展。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四、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第十二节 承诺事项

本行本报告期内,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附件1-1:2021年度审计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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