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7年9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匡*潮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匡*潮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20元,有效期至2026年7月9日。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资金净额的比例达1.64%,构成本公司银保监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本公司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匡*潮,为我行内部关系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我行申请个人生产经营贷款220万元,期限二年,利率执行不低于借款合同签订日前一日一年期LPR+255个基点,用途为无还本续贷,担保方式为以第三方抵押人匡*景名下位于双峰县怡心街123号拥有的别墅(产权证号:双国用2013第0765号)提供抵押,抵押物经我行认定价值为500万元,抵押率44.00%。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
现有授信类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特此公告。
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