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省安委会发布2015年第10号公告,经省安委办复查验收,我县与衡东县、雨花区一同被评定为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保持单位。
自2012年底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安全生产示范县以来,我县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体制改革,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县乡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层层落实“党政同责”,突出强化“一岗双责”,大力倡导“文化兴安”,稳步实施“科技兴安”,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特别是监管实现“三个结合”,即群防群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日常监管和动态排查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建立起了高效率指挥调度体系、信息化科技监控体系、全覆盖监管网络体系、规范化标准建设体系、有效力隐患整治体系、高效率依法行政体系和重实效督查督办体系,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发挥出了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