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70多岁的王大爷在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失地农民参保缴费后高兴地说:“现在党的政策真好,我们失地农民也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国家干部一样按月领取退休工资了,以后我的老年生活保障不发愁了!”
近日,双峰县经过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全面启动了新一轮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工作。通过前期的调查摸底、建立信息库,该县将在近期对失地农民分年龄段、分乡镇、分批次完成资格审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等工作。县域内凡年满16周岁、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2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业人口均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将从政策上将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导致失去土地的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补贴金额最低补贴额为1000元,最高补贴额为1万元。
据悉,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工作实施以来,失地农民参保热情高涨,仅12月29日这一天就受理了1300多人的参保缴费申请,征缴养老保险费7500多万元,全县将有29378名失地农民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