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双峰县河长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县水利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双峰县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双峰县2017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关于印发<县河长会议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双峰县河流(水库)联合执法支队组建方案》。县领导彭石清、龙燕青、李兴魁、杨斌、彭石平及各乡镇乡镇长以及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县水利局局长彭亮传达水利部《关于明确建立河长制总体要求的函》、省水利厅《关于抓紧推进河长制体系建设的函》有关文件精神,并宣读了娄底市关于对双峰县河长制工作的督查情况通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龙燕青指出,当前我县河流水域污染比较严重,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整治非常重要,但必须打好基础,稳步推进,龙燕青强调,对于河长制要严格建立考核制度,确保落到实处,其次,要在全县组建一个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全县的联合执法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彭石清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水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各级各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全面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加大巡查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上报;对河长制度严格进行考核,要从河长制的落实开始促进政府职能的深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