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县委书记吴德华主持召开县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讲座以及全县副科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法制培训班开班仪式。吴德华强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朱常健、朱希芳、阳雄绪、邹学耀、颜继红、刘邦文等在家的县团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胡发明作《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精神,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授课;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王彬辉解读了2014年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县禁毒办有关负责人就禁毒知识作了讲解。
会上,吴德华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和举措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吴德华指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需要;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需要;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是做好当前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的需要。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和内涵。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利益格局多元多样,社会矛盾多发频发,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的形势迫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吴德华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领会和把握其主要内容与深刻内涵;要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要深入学习与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把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有机结合,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扎实推进法治娄底建设。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和考试考核的结果,作为本单位绩效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同时,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吴德华强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也是“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督查,抓好落实,并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逐步建立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和措施,杜绝学法用法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