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11月24日晚,双峰县司法局召开禁燃工作推进会,全局机关大院所有住户及司法局包户责任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双峰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政府办《关于在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禁燃工作的相关文件等文件精神,会议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强调:
一要遵守规定,不触犯红线。机关大院全体住户要认真了解县委、县政府关于禁燃工作的相关规定,在禁燃区和禁燃点任何时候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包户责任人要加强与住户的联系,督促户主自觉遵守禁燃的规定,如果住户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局禁燃领导小组将对住户进行相应处罚并追究其包户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全体住户要自觉遵守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包户责任人要多种形式宣传禁燃工作,让住户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为禁燃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上,全体住户和包户责任人还签订了《双峰县司法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